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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政士跟不動產經濟人對於要開租賃公司那一個是最好的選擇

發問:

如題目說的政士跟不動產經濟人那一個對於要開租賃公司有幫助的,又要怎麼區分政士跟不動產經濟人的不同呀

最佳解答:

1.開租賃公司一定要有不動產經紀人的證照 2.地政士: 依據地政士法第十六條 (執業之範圍) 地政士得執行下列業務: 一、代理申請土地登記事項。 二、代理申請土地測量事項。 三、代理申請與土地登記有關之稅務事項。 五、代理申請土地法規規定之提存事項。 六、代理撰擬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事項。 七、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之簽證。 八、代理其他與地政業務有關事項。 不動產經紀人: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 不動產之買賣、互易、租賃或代理銷售,如委由經紀業仲介或代銷者,下列文件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︰ 一、不動產出租、出售委託契約書。 二、不動產承租、承購要約書。 三、定金收據。 四、不動產廣告稿。 五、不動產說明書。 六、不動產租賃、買賣契約書。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,於經營代銷業務者不適用之。 第一項第五款之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 **所以開租賃公司要有的是不動產經紀人的證照而不是地政士唷!!

其他解答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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